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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落幕 360将向腾讯赔偿500万元

2014-02-25 03:51:0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新华社记者 叶健 龚雯 高少华

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24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宣判:驳回奇虎公司、奇智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这意味着360将向腾讯赔偿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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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去年4月,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的一审已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360败诉,并被判向腾讯赔偿500万元。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是二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

在该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奇虎公司、奇智公司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QQ软件的运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软件用户群,并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360安全卫士,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腾讯方面对此次判决的回应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二审判决,划清了互联网合法竞争的边界,有利于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我们相信,最高院的本次判决会是一个新起点。我们也会坚持不懈地努力,推动互联网行业的不断进步。”

360事后虽然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在一封致全体中国互联网用户公开信中仍然表示了遗憾:“今天,为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创新,为了众多创业者能够继续前行,还是有几句话要说……像腾讯这样利用自己雄厚的资源,使用‘抄袭+捆绑’的手段,挤压创业公司的发展空间,截断创业公司的生存之路,创业公司该怎么办?另外,我们担心此判决结果将可能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市场地位,创业公司的创新动力将会被削弱,创业公司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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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遭遇马年第三败

不少网友表示,“加上今天与腾讯之争的败诉,这已经是奇虎2014年以来在反不正当竞争中的第三次败诉了。”

2月14日,在金山起诉360恶意卸载金山毒霸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北京市西城法院一审判决360公司败诉。不过,就在同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判定在金山弹窗诱导用户卸载360软件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月20日,百度公司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定奇虎360败诉。

与今日“3Q大战”的终审相比,前两个案子的知名度显然较低。腾讯加上360几乎覆盖了大半个中国的网民。

对此,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说:“对于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探寻安全软件的行为边界。”目前很多企业案例中,都没有满足法律上的填平原则(这个必须要填平被告的损失)和惩罚原则(在损失的基础上还有惩罚的金额)。虽然500万元的罚金已经很高,但能否达到“填平”还很难说,更不要说惩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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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期待更多 良性竞争

对于本案的判决效果,于国富律师认为,“我们虽然是成文法国家,但是不等于判例虚无。判例还是有重要作用的,例如高院还是会发布指导案例。所以对于以后的案件,本次判决具有一定的指向性作用。”

知名IT评论人洪波也认为,现在互联网上的竞争非常激烈,但是竞争手段却有往下走的趋势。所以,本次判决对于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规范企业采用的竞争行为,多少有些良性作用。

与此同时,法律对于采取不正当行为的企业过于宽松,惩罚也过轻。所以,官司的成败对企业来说无关紧要,甚至可以通过打官司来提高企业知名度,这是非常有损法律威严的。

另外,业内专家认为,安全软件技术让不正当竞争有了新特点,违法成本低,隐蔽性强,赔偿数额小,有时反而反向鼓励了互联网企业搞不正当竞争。最高院对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将引起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为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据新华社上海2月24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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