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01”暴恐案
新华社昆明3月29日电 (记者 吉哲鹏)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2014-03-30 10:24:40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昆明“3·01”暴恐案
新华社昆明3月29日电 (记者 吉哲鹏)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相关阅读
网罗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