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实施满一个月。该办法规定,任何会议、公务活动中不得发放、提供烟草制品和摆放烟具;倡导医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然而,这部地方“控烟令”,并没改变部分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陋习。
烟草警示标识待规范
在长春市多家烟草专卖店,记者发现,大多数前来买烟的市民对包装盒上的“吸烟有害健康”警示标识语不以为然,该抽的时候还得抽。
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许兆瑞说,国内知名香烟品牌出口的产品包装也早已与国际接轨,厂家纷纷给他们的产品穿上“令人作呕”的外衣。但国内销售产品却难寻其踪迹。长春市一家烟酒店老板周易说,如果国内销售的香烟烟盒都印上了烟草所致疾病的大幅图片,生意肯定要少很多。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要求卷烟包装警示标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警示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包装盒警示语分别为“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杨杰认为,世界许多国家香烟的包装图案是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查的,而我国仍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决定,这也是我国目前未能使用和国际接轨的香烟包装警示图片的原因,因此对相关体制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提高烟草税势在必行
杨杰表示,除采取警示图案,增加对烟草零售阶段的消费税、提高香烟价格,也是减少吸烟者的好办法。
“控烟界普遍认为,提高烟草税是减少烟草使用和挽救生命行之有效的方法。”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高级项目官员甘泉博士说,“根据国际经验,要想推动控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使烟民数量得以明显下降,政府应该选择大幅提高烟草税同步提高零售价,实现税价联动。”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香烟价格每增长10%,可降低整体卷烟消费数量的4%和青少年吸烟数量的7%。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09年发布《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甲类卷烟税率提高到56%,乙类卷烟税率提高至36%。但控烟界认为,2009年的烟草税率调整对于减少烟民数量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推进控烟立法已成熟
据调查,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立法正在加速。继上海、杭州、广州等之后,2012年,哈尔滨、天津等完成了公共场所控烟立法。2013年,又有鞍山、青岛、兰州、深圳等相继制定或出台法规或政令。
专家认为,目前,在各地探索控烟立法的基础上,我国全国性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立法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有力推动我国控烟工作。(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