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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2014-06-11 02:13:3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 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 事故处理结果公布

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安监总局获悉,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并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瑞禄,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汤保才等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山西省晋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河南省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年,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三宏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报告全文在安监总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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