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冰)2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参加调研活动并指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实事求是地引导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分别到九龙坡区、渝中区、江北区,对萧山协和医院、邓亚宁口腔诊所、宽仁康复医院、爱尔眼科医院等进行实地考察,与民营医疗机构投资者、医务人员、基层卫生部门负责人交流,了解自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情况汇报。
调研组认为,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机构投资领域得以放开,《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此做出了相应规定,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迎来了发展机遇。但民营医疗机构在目前发展中还存在社会信任度不高、吸引高级人才困难、部分医疗机构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为更好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行业监管,对相关民办医疗机构予以规范。
张轩在调研中指出,民营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可以多层次、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改革要求,回应社会需要,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修订了《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更好地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以有效发挥法规的引领作用。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片面追求数量。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审批民营医疗机构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密切关注相关产业资本的动向,依法发挥好行业引导作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