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1753件,结案1749件,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共计2052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48亿元,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明察暗访2613次,实现对所有区县和市级部门督查全覆盖、部分单位重点督查……这是市纪委监察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个侧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线,突出监督检查主业,理清职能职责,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了更务实、更高效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转职能:
强化主体责任 突出监督主业
2013年,全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察局深入推进对38个区县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案件共26件,追究领导干部43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迅速启动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相关工作。
“党委责任更重,党员认识更深,群众认可更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新的局面。
明确职能职责,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保留且确有必要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共清理出牵头或参与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92个,保留25个,精简72.8%。“从一些与纪检监察无关领域退出来,轻装上阵,避免越位、错位,优化人力物力配置,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这项主要职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市纪委监察局还按照优化结构、理顺关系,执行顺畅、提高效能,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内设厅室进行优化调整,增强案件查办力量。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3475次,同比上升53.5%,检举控告类28236件,占总数的84.3%,立案数、结案数较往年均有不同幅度上升。
转方式:
创新方式方法 坚持抓早抓小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突出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一批突出问题得到较好整治。如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551件、878人,追究党纪责任191人,实施责任追究18人。
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萧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创新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查找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遵守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三不固定”原则,即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提出三年将区县和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巡视一遍,实现巡视对象全覆盖等,为更好地发现“老虎”和“苍蝇”提供了制度支持。
在着力发现、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的又一个侧面。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抓住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及时发出通知,明令禁止公款送月饼、烟花爆竹等节礼以及公款节日消费等,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地狠刹“四风”等问题。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新闻集中采写、网络访谈等多种新载体、新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动态。
“既要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回应群众关切,更要提高早发现早处置的能力,防止腐败抬头。”市纪委相关负责任人说。
针对腐败易发高发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了源头治理,根据可能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同程度,通过提醒谈心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确保将腐败制止在萌芽状态,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重点约谈纪检机构负责人22人。
转作风:
强化带头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统筹清理委局机关发文和简报标志,从33种精简为18种,精简45%,进一步规范会务工作,在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与上年同比精简会议25%。
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征集查摆整改问题,先后召开了6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578份。相关负责同志还结合工作实际,走进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308条意见,梳理汇总成4个方面13条意见,全部进行了整改落实;研究并向市委提交了《萧山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萧山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出台了《萧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六不准》,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生活作风、行为准则等提出明确要求,着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