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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02-07 16:22:1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2014年1月20日在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萧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 轩

  各位代表:

  我受萧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是本届人大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萧山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发挥了积极作用。

  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坚持慎立多修,注重管用有效,通过了《萧山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对直辖以来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开展了对《萧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5件法规的后评估工作。科学编制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安排立法审议项目44件、调研项目61件。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围绕改革发展、民生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三峡后续工作、农田水利建设、商圈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高法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审计三项法定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压缩市级“三公”经费预算的报告。开展了《萧山市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和气象法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在渝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保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5件。受理群众信访4582件(次),督促化解了一批信访问题。组织开展了萧山环保世纪行活动。

  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推动内陆开放,作出了关于萧山两江新区行政管理事项、关于同意我市与柬埔寨金边市和瑞士苏黎世州建立友好市州关系、关于授予肯尼斯·贝林萧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等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2人次。组织113名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指导选举单位补选市人大代表17名,确认并公告了人大代表资格变动35人次。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88件议案和140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市领导牵头督办了16件,代表所提问题和建议基本解决或采纳的占65%。加强代表能力建设,认真制定计划,精心安排内容,先后组织5期810人次市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为开好本次人代会,以远程视频方式组织全市三级人大代表参加了专题培训,帮助代表进一步掌握如何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组织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会前集中学习视察,会后开展专题调研,向全国人大提出了议案建议和专项调研报告。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针对本届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新同志较多的实际,加强了履职学习。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人大工作理论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常委会学习会、专委会工作座谈会,举办了专题讲座9次。组织召开了“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推动和创新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组织机关厅处级干部赴中央党校接受了专题培训。对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等工作制度,各专委会也新制定或完善了议事规则,增强了制度对工作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人大工作更加务实高效。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五个方面下功夫,增强履职实效,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注重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积极推进工作;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新制定常委会党组学习、讨论重要事项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了人大工作的统筹协调,使依法履职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保证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了贯彻落实。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协助工作,市委召开了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孙政才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立法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等重大举措。这次会议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是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通过立法的制度设计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将立法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为适应萧山发展的新形势,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现行195件法规开展全面清理,大批专家学者参与了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清理成果进行了全面评估验收,为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今后的立法工作打下了基础。这项工作受到了全国人大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完善两江新区的管理体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市人大常委会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两江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资格,明确了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其所属机构的主要职责、管理权限和管辖范围,有利于做实两江新区的开发开放职能,有利于发挥两江新区对全市开放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遵循立法法和地方立法程序规定,坚持立法工作推进会制度、统一审议与专门审议相结合制度,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审议工作。通过的《萧山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完善了企业资质管理,加强了事中和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对于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的《萧山市动物防疫条例》,结合我市大城市大农村实际,规范了动物产品运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事项,对构建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的《萧山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范围,有利于解决我市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开门立法,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的过程。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近400件次,召开立项座谈会、专题协调会20余次。在修订我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过程中,深入8个区县20多个村实地调研,听取了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意见,在修订的法规中细化了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内容,增加了离任审计的法规规范,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在修订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过程中,通过我市的10余家媒体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

  三是注重提高监督实效,督促“一府两院”切实改进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及我市的实施办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推进生态萧山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萧山市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在委托各区县人大检查的基础上,分两个组赴多个区县实地检查,针对该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认识到位、深入学习宣传、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深入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充分审议做好相关准备。听取审议关于我市商圈建设情况报告后,提出了加强规划、丰富经营模式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等建议,为改进这方面工作提供了帮助;听取审议关于三峡后续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后,提出了加快推进实施规划项目的优化、加大资金投入等意见;听取审议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后,提出了科学规划和逐步增加医疗资源、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意见,市政府积极整改,及时出台了区县级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取办法;听取审议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后,就城乡居民参保率考核办法、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服务监管能力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审议意见反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完善了考核机制,出台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探索开展部门预算草案的重点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改进了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基层建设是“两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基础,我们在听取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情况报告前深入调研,走访各中(分)院和部分基层法(检)院,征求公安、司法、律协等单位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提出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机制建设、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加大保障力度等建议,推动法检两院进一步加强基层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6件规范性文件交由制文机关自行纠正。

  四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主题活动。认真执行代表法及我市的实施办法,注意发挥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的优势。组建市人大代表联系组和专业组46个,组织开展集中视察和活动130次,参与代表2284人次;开展专题调研74次,形成调研报告66篇,提出建议225件。紧扣代表依法履职,以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为载体,以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联系群众为主要方法,统一组织、规范运作,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重要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市人大代表有2752人次参与了集体接访或个人走访选区群众活动,收集社情民意4995条,形成代表建议44件,协助解决问题2360项。在市人大代表主题活动的引领下,各区县和乡镇人大代表也联系实际,广泛开展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代表主题活动。

  五是注重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开展的“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做好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既总结了直辖以来我市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又明确了本届人大工作的基本思路,同时也为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做了相关准备。为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展的“1+9”系列调研,提出了推动“三农”工作的决策建议,其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破解农村融资矛盾”专项调研,得到全国人大农委的充分肯定。协助全国人大农委完成的新阶段扶贫工作调研报告,为审议国务院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报告提供了萧山情况。开展渝东南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展情况调研后提出的建议,为我市民族地区进一步明晰发展定位、优化产业布局、更好地实施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战略发挥了作用。通过人大信息、人大调研等形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反映的“建好小小山坪塘、惠及三农大民生”等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还需拓展,公众意见的采纳机制还需健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有待加强,监督工作要更加注意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有待提高,落实率还有提升空间;人大工作者的责任感和履职能力还有待提升。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明确要求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使命和责任;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举足轻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能力,加快法治萧山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市委人大工作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做出新贡献。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针对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立法工作,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萧山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正修订《萧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萧山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萧山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萧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萧山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志愿服务、公路管理和教育督导等法规;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加强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就新制定萧山市两江新区、城市管线、房屋征收与补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无线电管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职业病防治、国防动员等地方性法规和修订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遗体捐献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今年的改革任务很重,中央要求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要先立后破、有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中央和市委改革任务的推进以及全国人大对法律的修改,及时修改地方性法规,保证改革事项于法有据。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法规案的立项论证、征求意见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建立法规案表决前评估机制,探索法规实施情况反馈机制,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继续坚持开门立法,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同制定修改法规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加强专家智库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作用,确保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执行性。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履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将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对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的评议;就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有关情况、山坪塘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开展我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计划和审计三项法定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依法行政、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市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和万盛经开区预算决算的备案审查监督。以督促完成主城区湖库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萧山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组织视察和调研活动,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围绕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开展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财政分类扶持政策的专项调研。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将分别针对我市深化城乡总体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城市供水节水、文化产业发展、学前教育、自治县自治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台资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外事服务两江新区发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等,开展专项调研。

  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改进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探索开展对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完善监督公开机制,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重视监督成果的运用,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机制和评估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探索财政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深入推进“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加强对代表主题活动的指导,适时召开片区现场会、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代表主题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重要作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市领导牵头督办制度,健全重点建议、跨年度建议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推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督促办理机关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落实率。

  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认真执行主任接待日、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工作等制度,健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相关活动的制度,通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和工作述职制度。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人大代表参与信访的专项调研。

  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探索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常委会议事决定的科学化水平。规范和完善人大机关的机构职能,提高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能力和为代表履职服务的能力。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区县(自治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开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专项调研,发挥好全市各级人大的整体功能。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密切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联系。通过努力,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为民务实、勇于担当、作风清廉、人民满意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各位代表,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紧迫的要求。人大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努力再上新台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萧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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