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人大法定职能,如何做好监督?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就此进行了系列探索。
“人大监督目的与‘一府两院’工作目标是同向的,不是相互掣肘,而是相互补台,相互促进。”在市人大常委会这一理念指导下,市人大2013年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推动监督工作走向深入。
抓住重点
推动重大事项监督
2013年11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增加了一项与以往不同的审议项目——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
与此同时被审议的还有我市经济社会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等。这是市人大首次将中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联合起来进行审议,以便推动年度计划的实施与中期规划目标相结合,以便更科学地安排工作,顺利完成五年规划目标。
为了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好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与审查》专题讲座,并对“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评估进行了调研。
通过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就“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了需要整改的建议,并提交市政府。
在此次审议的推动下,市政府还委托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领衔开展第三方评估,形成“学者版”评估报告,又针对规划实施中市民关注的重点进行问卷调查,形成了“百姓版”评估报告。
商圈建设是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的关键,为了推动商圈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市人大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商圈建设情况报告。
同时,在听取报告前,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此课题进行了调研。他们深入渝中区、南岸区、渝北区和璧山县实地视察,指出了商圈管理体制不够健全、规划不够重视,经营模式单一化、业态雷同化、品牌同质化等问题,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整改。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我市三峡后续工作实施情况、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注重实效
试水全口径预算监督
对公共财政的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直以来由于财政预决算相对专业,人大监督一直不够深入。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把预算审查监督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预算审查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转变,从常规性的财政监督向动态全口径监督转变。
例如,市人大常委会逐步推动预算信息公开。2013年初,83个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公开。
2013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当年7月,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当年9月,回应社会关切,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市政府关于压缩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
关注民生
监督为群众带来利好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了市高法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有力地推动了民主法治建设。
在审议报告前,2013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就此开展调研,走访多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并听取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和市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对法院在司法能力、审判管理、监督指导、司法保障方面,检察院在执法能力、法律监督、内部监督管理及保障力度方面存在的困难与不足,提出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内外监督、加大保障力度等建议,推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基层院的规范化建设。
基本医疗保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中,提出了部分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险政策缺乏详细了解、城乡居民参保率考核办法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
市政府就意见整改,完善城乡居民参保率考核机制,将97项诊疗项目新增纳入《医保医疗项目目录》,并实现了渝、川、黔、琼跨省就医实时结算,出台了《萧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有力推进了全民医保体系的健全完善。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十一五”以来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提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山坪塘大多年久失修、发挥不了作用的问题,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全市22件重点民生实事中。
认真履职
做好执法检查和调研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萧山市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和气象法执法检查。
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在渝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和保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还注重发挥调研“软性”监督的作用。例如为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1+9”系列调研。
调研报告提出的“建立生猪现货电子交易和期货交易;加强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议经整理上报国务院后,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的意见》,充分吸纳了调研报告关于“创新金融机构抵押担保的制度设计,释放农民资产的有效价值和活力”等工作建议。
此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15个市级部门还对报告所提建议逐一作了回应,相当一部分建议已得到吸收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