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时政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014-03-26 09:13:4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记者 何清平)“《条例》的核心是鼓励社会办医,建议设置最短审批时限。”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表示,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核心,应在具体条款中得到体现,否则《条例》可操作性将大打折扣。

该《条例》三审稿在提请审议时表示,目前,我市社会办医限制较大,一是小型医疗机构的设置受控于规划和行政部门监管力量,发展受到限制;二是多数民营医院受资金、用地、技术、人才等因素的影响,生存困难;三是医院在等级评审、医生职称评定等多方面不能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鉴于这一现实情况,《条例》三审稿将第四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同时,明确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平等“国民待遇”。

对此,部分组成人员认为,“优先支持”、“资源稀缺”等词汇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界定,反而给社会办医增加了难度,应在具体条款中进行明确。比如,《条例》十九条明确规定,卫生相关部门在受理执业许可申请之日起45日内,做出审核结果。“《条例》对社会办医本身就有十一项规定要求,只要符合规定,即可审批,为什么还需要45天?”一位组成人员认为,审批时间过长,增加了医疗机构办事成本,建议设置最短审批时限,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后期监管。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