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巧云)4月17日,我市召开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9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启动和推进我市打击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专项行动。
据悉,为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展蔓延势头,3月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底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专项行动。4月3日,中宣部又召开专题座谈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员会、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安排部署了我市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相关事项。
会议指出,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严重危害性,切实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务求实效,坚决刹住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歪风,切实维护新闻工作真实性原则和新闻队伍的纯洁。
会议要求,要加大对问题突出媒体的查处力度,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媒体和从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媒体领导班子、主管主办单位作出调整,直至停业整顿、撤销刊号;加强在渝新闻媒体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管理,对违规设立的机构予以撤销,对违规聘用人员予以清退,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加强对新闻媒体执行“采编经营两分开”情况的督查,坚决制止和纠正对新闻媒体分支机构进行承包、租赁以及承包、租赁、买卖、转让新闻媒体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频率等行为;加大对网站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设立、开展新闻信息业务的网站予以关停,对非法采访行为坚决制止;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理打击力度,对不法分子借媒体之名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坚决查处,依法惩治。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宣传部要作为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切实承担起本级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职能,牵头建立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对重大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实行多部门联合查处,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教育警示效应。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打牢防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制度防线。
此外,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完善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完善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管理系统等,使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无处遁形;完善媒体评议制度,强化新闻道德评议职能,增强执行力约束力,以有效的社会监督提升行业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