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通讯员 马宏)“苍蝇”虽小,但往往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危害不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把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小案件提升到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高度,把每一件关乎民生的案件都当作大案来办。
打“苍蝇”行动群众拍手称快
今年4月,潼南县群力镇的村民们迎来了一件振奋人心的事:周某等6名农村基层干部因涉嫌受贿罪被潼南县检察院立案查处。
这6名犯罪嫌疑人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在2008年至2012年下半年的时间里,利用铁路拆迁、农村宅基地复垦、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申报、农转非等机会,违规操作为他人谋利。
由于这些“苍蝇”式贪腐案件与广大村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这6名村干部的行为早已让群众深恶痛绝。
“‘苍蝇’案虽小,但损害的却是整个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潼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最初就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后从入户走访等渠道获取的线索,然后顺藤摸瓜挖出的一批“苍蝇”。
事实上,类似群力镇的拍“苍蝇”行动绝非孤例。早在2013年9月,市检察院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涉及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对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打击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的常态。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危害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罪犯510人。
扎牢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铁笼”
“我能感觉到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一增一减’的变化。”一位人民监督员表示,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小案增多了,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不文明不规范的反映减少了。
这个感受的背后,是全市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市检察院相继出台了包括职侦工作在内的各项业务执法办案流程,汇总编纂了《萧山检察业务工作手册》,让行使检察权的全过程做到了有章可循。
此外,市检察院把职务犯罪侦查环节当中的执法行为作为内部监督的重中之重。一方面着眼于防范职侦案件检察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节点,制定了《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立案质量管理的意见》,出台了《职侦案件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另一方面,着眼于解决职侦办案中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防范非法言词证据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实施细则》,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全部置于“镜头”的全程监控之下;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检查,并形成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