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冰)7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萧山市产品质量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我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我市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于7月31日对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有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还听取了市高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杨庆育、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出席会议,副市长何挺、市高法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