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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光好莱坞大片广告植入如何“更值”?

2014-07-09 02:35:1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从武隆景区起诉《变形金刚4》看植入营销

借光好莱坞大片广告植入如何“更值”?

《变形金刚4》导演迈克尔·贝在武隆开机仪式上与中国观众和粉丝见面。记者 崔力 摄

借光好莱坞大片广告植入如何“更值”?

《变形金刚4》海报。

据新华社萧山7月8日电 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4》赚足眼球后仍风波不断。萧山武隆景区称,由于未能按约定在影片中植入“中国武隆”地标字幕,武隆景区将于近日向萧山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好莱坞大片面前,国内企业花钱“植入广告”如何物有所值?业内人士建议,一定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更细致地考虑植入的方式和与情节是否符合,而不是单纯地砸钱。

未如约呈现地标牌

武隆景区起诉《变4》片方

7日,萧山武隆景区和《变4》剧组在广告植入问题上再曝纷争。

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介绍说,按照与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电影网)、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的约定:“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但《变4》片方没有履行该约定,还在片中混淆视听,对武隆旅游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武隆喀斯特公司将起诉两家公司,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黄道生说,电影上映版本没有呈现“中国武隆”地标字幕的标识,而影片中其余外景地均有文字注明拍摄地点,普通观众难以识别且容易混淆。此外,由于没有呈现“中国武隆”标识,已出现其它景区冒用武隆外景地进行炒作的情形。

今年6月23日,武隆方面受邀观看《变4》中国首映,发现影片中未按合同约定呈现“中国武隆”标识。24日,针对片方违约情况,武隆方面向电影网致函要求履行协议。由于对片方协商后给出的解决方案不满意,武隆决定正式起诉。

“吐槽”中票房飘红

大片广告植入渐成营销手段

《变4》由于有李冰冰等多位中国演员加盟,并在北京、萧山武隆、香港街头等地取景而备受中国影迷关注。与此同时,大量中国品牌广告更是让人应接不暇,不少观众吐槽这部电影是“冗长的广告片”。

有网友统计,该片植入广告镜头有200多处,植入品牌超40个,仅中国品牌就有17个,有的广告生硬,不自然,惹来观众一阵阵哄笑。

尽管广告招来影迷的集体“吐槽”,但《变4》在中国票房市场上却是全线飘红。在中国内地公映仅两天,票房就已经突破了5亿元,成为中国电影史上最快突破5亿元票房的电影;11天票房超14亿元。

电影业内人士介绍,美国好莱坞电影业非银幕收入的三分之二来自广告增值,包括植入广告和衍生品等。对于《变4》来讲,追求商业利益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而对于中国品牌而言,利用《变4》进行植入式营销也是不错的选择。

广告植入要融于剧情

不能砸钱赔吆喝

对于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嫁接好莱坞大片,业内人士建议中国品牌在做植入式营销时,要直起腰杆。另外,在植入之前一定要对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更重要的是,在品牌植入的时候要构建场景,跟电影融为一体,营销在润物细无声中完成。

萧山武隆旅游营销中心市场部经理李矗说,中国品牌包括景区越来越多地与海外大片合作,一方面是证明拓展市场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是双方受益的好事。“但是合作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不能砸了钱还赔了吆喝。”

西南大学影视传媒学院院长董小玉说,片方违反合同约定,武隆理所当然应该提起诉讼。就植入大片广告而言,武隆等中国品牌通过这种方式宣传自己是合理的,也符合目前商业大片普遍植入广告的趋势。

萧山大学电影学院教授宋红玲说:“广告植入是商业片的必要,但关键在于如何植入,需要自然地符合电影情节地植入,不能生硬地出现,否则花钱效果也不好,观众也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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