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养生 > 正文

冬季,谨防哮喘“发威”

2020-12-13 18:06:2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融媒记者 杨 蕾

受访专家简介

羊加兵,区中医院肺病科主治中医师,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擅长中西医结合诊治呼吸科常见病。

日前,记者从区各医院了解到,冬季来临,随着气温日渐下降,门诊的哮喘病患多了起来。区中医院肺病科医生羊加兵提醒,哮喘的临床表现有很多“非典型性”症状,患者需正确认识哮喘病,及时进行防治。

哮喘病的“非典型”症状

“哮喘是以慢性气道炎症为特征的呼吸道疾病。”羊加兵介绍,哮喘病是当今世界上最为普遍的疾病之一,它的发病机制复杂,多由遗传因素、环境因素等共同作用引起。在我国,大约三分之二的哮喘与过敏有关。此外,近年来国内外多项研究发现,肥胖和哮喘密切相关。

“临床上不喘不咳也有可能是哮喘。”羊加兵提醒,患者需留意哮喘的“非典型”症状包括只喘不咳、只咳不喘和不喘不咳。患者只咳不喘,很容易被误诊为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等。这种咳嗽主要表现为刺激性干咳、咳嗽剧烈、夜间咳嗽。使用止咳或是抗生素消炎治疗通常没有效果,而如果给患者做肺功能检查、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查等可明确诊断。不喘不咳症状大都是胸闷变异性哮喘,这种哮喘患者不喘不咳,胸闷为唯一症状。建议胸闷患者,尤其是反复发作、夜间好发、可自行缓解以及有过敏病史或过敏家族史者,都要考虑胸闷变异性哮喘并进行排查。

哮喘重在及时、预防性治疗

“治疗不及时、不规范,可导致哮喘反复急性发作甚至死亡,或并发慢阻肺、肺源性心脏病等。”羊加兵告诉记者,大部分的哮喘是因过敏诱发的,因此患者首先要了解哪些因素会诱发哮喘,诸如花粉、尘螨、某类食物、药物等,并尽量避免接触。科学合理的治疗手段可使接近80%的患者疾病得到非常好的控制,工作生活几乎不受疾病影响,达到临床治愈。

“哮喘的发生和发展与气道炎症密不可分。”哮喘病理基础是慢性非特异性炎症,糖皮质激素是当前控制哮喘发作最有效的药物。吸入治疗是目前推荐长期抗炎治疗哮喘的最常用方法。常用吸入药物有倍氯米松、布地奈德、氟替卡松、莫米松等。规律吸入激素后病情控制不理想者,宜加用支气管舒张药。如短效β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作用时间约为 4-6 小时,或长效β2 受体激动剂福莫特罗、沙美特罗等,及加用抗胆碱药如异丙托溴胺。

因此,对哮喘的治疗更应关注气道炎症的控制情况,而不仅仅是消除症状。

“但大多数患者或者家属存在治疗误区。”羊加兵提醒,哮喘病治疗最大的误区是发作时治疗,缓解了就停药,这样会导致症状不断加重。哮喘的治疗最重要的是预防性治疗,也就是说不要等它发作了再治疗,而是通过规范治疗不让它发作,在用药上逐步降级,最终实现用很小的药量就获得很好的控制效果。必须制订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发时攻邪治标、祛痰利气;平时应扶正治本,阳虚者应予温补,阴虚者则予滋养,分别采取补肺、健脾、益肾等法。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