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巫溪县检察院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转,在推进“三大建设”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争创人民群众满意检察院。
坚持和谐建院与从严治院相结合,全力推进队伍建设。从实行情感管理入手,通过完善组织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增强干警凝聚力,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和谐发展”的团队氛围,打造和谐健康的检察队伍。从检察干警的岗位职责入手,努力教育和引导干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周一党组例会、一月党组扩大会议、季度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暨检察工作分析评判会议等13个制度,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并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大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的督察力度,通过上廉政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打造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全力推进法制建设。针对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院党组一班人轮流为全院干警授课解读,并多次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新法实施后的各类培训,让全院干警及时更新知识,以全新的知识结构应对各类业务工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全院干警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应对各类挑战,切实做好各类刑事犯罪、民事侵权案件的处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确保全院工作上档升位。
坚持防患和化解社会矛盾与打击犯罪相结合,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我们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巫溪”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责任,坚持“矛盾不分先后,用心化解;犯罪无论大小,依法打击”。特别是针对有些激凸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化解,很容易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眼于减少社会对抗,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处理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人民群众放心的检察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