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记者刚从市车管所获悉,为减少石柱自治县驾考考生参加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舟车劳顿,市车管所决定从10月1日起,将科目三考试地点由黔江改为涪陵。
10月1日起,石柱市民的驾驶考试(含受理未完成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业务,原则上一律由五分所(原涪陵分所)负责,科目一、二在石柱当地,科目三到涪陵(五分所)考试。
另外,10月1日起,石柱市民办理进口机动车、校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业务,由六分所(原黔江分所)改为五分所(原涪陵分所)办理,未办结业务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办结”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