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冰)10月13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我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区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依法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保证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的情况;市、区县政府对实施办法的相关制度建设、运行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情况;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情况,对村委会成员、行使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及村民小组组长依法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等。以及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等情况。
张轩在会上指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依法保证村民自治的权利,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途径。我市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去年修订后,适逢全市村“两委”换届,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随即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执法检查主要是看该法规的全面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查找问题,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近年来,我市各基层村级组织的民主建设取得了长效进步,有了相当的成果和经验,但各部门的汇报中也反映出村民自治制度在具体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为此,执法检查组的同志要认真消化相关材料,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执法检查的相应准备。检查中发现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推进问题的及时整改。要通过人大的依法履职,最终达到确保法规全面实施,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旬、副市长刘强出席会议。
我市加强村官离任审计 处理59人
审计42831人,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杨冰)去冬今春,我市村(居)“两委”完成了换届。根据《萧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加强了对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离任审计。
10月13日,牵头此项审计的市农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表示,目前已对99.9%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民委员会审计成员4人以上。
据了解,此次专项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资产125.3亿元,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其中已退赔金额222.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59人已受到处理。
“此次审计为我市选好配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奠定了良好基础,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也化解了一批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审计中,各区县还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村官的审计。例如大足区将成渝复线高速公路大足段征地拆迁补偿金使用情况纳入了本次专项审计。江北区、南岸区还专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对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审计。
审计结束,一些区县还建立了长效机制。例如梁平县出台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并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