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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曝光

2014-03-21 09:19:2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南京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上榜

本报讯 (记者 夏帆)3月20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3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领域十大违法广告。目前,被通报的这些违法药品已经在我市被勒令下架停售。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痔疮止血颗粒”的广告宣传词,因其夸大药品功效涉嫌虚假宣传,并且屡禁不止,被列为十大违法广告之首。

此外,2013年市食品药品处理的十条违法广告还包括: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退障眼膏”、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耳聋左慈丸”、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瓜糖安胶囊”、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手参益智胶囊”、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气聪明丸”、深圳市长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固本口服液”、杨凌无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癌平片”、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腰椎痛消贴”、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畅生源牌畅生源胶丸”等。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查处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经审批或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夸大宣传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范围以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虚假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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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药品广告必须包含药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忠告语和非处方药标识等内容。市民如需对药品信息进行核实,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WS01/CL0001/。对于药品功效,应以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为准。如果市民购买到假劣药品,可以拨打24小时热线12331进行投诉。(记者 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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