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冰)2013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并指出,要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认清立法工作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力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全面落实立法规划。
会议传达了全国立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地方立法研讨会以及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了今后几年我市的立法工作。
张轩指出,当前萧山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的规律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法治精神凝聚共识、以法治思维深化改革、以法治力量保障发展,将立法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开创我市立法工作新局面
张轩强调,今后市人大及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有机结合,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法制保障;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转变立法理念,一方面要利用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改革的进程和上位法的调整变化,建立常态化的清理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专家及社会公众的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能准确反映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能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要加强法规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把立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法规实施效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各项调研论证工作,坚持开门立法,确保圆满完成立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郑洪、杨庆育、周旬、杜黎明,副市长谭家玲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