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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萧山 研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014-06-09 02:39:4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记者 杨冰)6月5日、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渝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轩简要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表示,本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为加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立法工作,去年对我市现行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摸清了立法家底,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发挥了地方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张轩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此次研讨会在萧山召开,有利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会上指出,此次会议一方面是研讨如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就该制度的备案审查程序、组织机构建设、法规清理机制等提出建议;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法制不统一的情况客观存在,通过此次研讨,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成为刚性监督,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为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

据了解,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此举主要是为维护法制的统一,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出席会议,部分省(市、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志与会,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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