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通讯员 余俭)案件公开审查、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现场析法说理……曾经颇为神秘的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正在被萧山检察机关一步步揭开面纱。萧山检方正力图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维护彰显司法正义。
案件公开审查推动司法透明
王喜文因涉嫌贩卖毒品被璧山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王的家人及辩护律师向该院提出公开审查的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璧山区检察院随即组织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评议组,对王某开展公开审查逮捕听证会。
听证会上,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均建议批准逮捕王某。检方综合各方意见,认为有证据证明王某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且其有两次犯罪前科,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并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依法作出批捕王某的决定。
无独有偶,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会议在北碚区检察院召开,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一起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答疑说理。办案人员介绍了全案案情,并认真阐释了对该案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被不起诉人、公安机关、被害人近亲属等相关各方均对处理决定表示认同。
其实类似的听证会、答疑说理工作已作为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方式,在我市检察机关有序推开。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只有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置于公众的视野下,才能增进人民群众对执法公平、公正的确信,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
“我老公既是老板,又是拉面师傅,面馆全靠他呀!”近日,一个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论证会在永川区检察院进行。
31岁的舍某经营拉面馆,因涉嫌盗窃两部手机,被检方批捕。舍某妻子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永川区检察院随后启动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程序。
调查中,检方发现舍某系初犯,在羁押期间真正悔过表现良好。且舍某经营的拉面馆原来每月收入有五六千元,被羁押后面馆停业,还得照常缴纳1300元的租金,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论证会上经过讨论,各方对变更强制措施取得一致意见。当天,永川区检察院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舍某很快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维持一家人生计的拉面馆重新开张。
这只是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开展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一个典型案例。为贯彻修改后的新刑诉法的规定,尽可能地减少不当羁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检察机关陆续探索建立新机制并收到了很好成效。今年年初,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侦查监督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于全市检察机关如何规范该机制的运行,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公开”二字彰显司法正义
“合情、合理、合法并且公正!”参加完一起案件公开听证会后,一位人民监督员由衷地向检察机关点起了“赞”。
强化“公开”更能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公开”才能羸得群众信任。2014年4月,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的通知》,将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作为推进检务公开的重要改革项目之一予以要求部署。按照这个要求,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拟不起诉案件、申诉案件以及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等一系列检察机关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将悉数被纳入“公开审查”的阳光轨道。除此之外,其他的“公开”举措也大步在推行,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基本建立起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和民事申诉案件不抗诉等环节释法说理制度,办案人员的释法说理水平已作为评价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检察机关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积极顺应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盼,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