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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申希泉:成立专门的“失独家庭”救助基金

2015-04-14 14:09:1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市人大代表申希泉:成立专门的“失独家庭”救助基金

 

  独生子女家庭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早逝,导致经济和精神创伤。特别是中年失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49周岁及以上),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困难。市人大代表申希泉呼吁,应多措并举帮扶中年失独家庭。

  长期生活、工作在乡村的申希泉,对永川区做过调研,发现该区有49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失独家庭共1104户,2198人,还以每年50户左右增加。目前,他们能享受到户籍所在地基层政府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

  在永川区,49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的失独家庭,共498户810人,每年以65户105人左右增加。除了上述一次性慰问金外,每人每年获4680元全国特别扶助金,以及永川区给予的每人每年100元健康体检卡、当年新增失独父母30元意外伤害保险。

  尽管政府给予了关怀,但是,申希泉发现,中年失独家庭仍存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三大问题。

  具体说来,因为独生子女身患重病,部分失独家庭父母花光所有积蓄,甚至负债累累,自己年龄较大,身体较差,无法打工挣钱,致使生活困难;随着年龄的增加,部分失独家庭父母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相关疾病也随之而来,养老照料已成现实问题;子女是家庭的希望、情感的寄托,而失去子女就意味着失去儿媳(女婿)和子孙,家庭的破碎导致失独家庭父母的精神慰藉问题,也成为其他问题的根源。

  因此,申希泉建议,应对中年失独家庭给予全方位帮扶,让其在生活上、精神上均无后顾之忧。

  从2014年开始,国家、我市再次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但对“失独家庭”的实际困难,仍然偏低。应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其次,政府应为独生子女办理保险,一旦独生子女因意外发生伤残、死亡事故,父母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样能使“失独家庭”多一份经济保障。

  应为中年失独家庭父母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按平均工资收入以个体方式购买最低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成立专门的“失独家庭”救助基金,在“失独家庭”遇到经济困难时,可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帮扶。该基金如何构成?由各级财政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作为“失独家庭”扶助基金的专项经费注入“失独家庭”基金账户。动员社会各界向“失独家庭”基金捐资,作为“失独家庭”基金的补充。

  五保户、低保户等民政救助对象生病住院都有多报销医药费比例的政策,建议将“失独家庭”也列入该政策范畴。

  最后,申希泉呼吁,建立中年失独家庭心理慰藉中心,实行一帮一服务。

  记者 唐孝忠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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