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不能片面追求数量,审批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2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指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实事求是地引导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在这两天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分别到九龙坡区、渝中区、江北区,对萧山协和医院、邓亚宁口腔诊所、宽仁康复医院、爱尔眼科医院等进行实地考察,与民营医疗机构投资者、医务人员、基层卫生部门负责人交流,了解自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情况汇报。
调研组认为,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机构投资领域得以放开,《条例》对此做出了相应规定,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迎来了发展机遇。但在目前发展中,民营医疗机构还存在社会信任度不高、吸引高级人才困难、部分医疗机构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为更好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主管部门应当按《条例》的规定,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相关民营医疗机构。
民营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可以多层次、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张轩指出,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改革要求,回应社会需要,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修订了《条例》。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有效发挥法规的引领作用。她说,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片面追求数量。在审批民营医疗机构时,审批机关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并要密切关注相关产业资本的动向,依法发挥好行业引导作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参加调研活动。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