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11月,我市已有注册志愿者100万名。”昨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元鹤介绍,经过6年准备,《萧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终于进入一审程序。据了解,当日已审议该草案。
以往志愿服务呈现各自为政的组织格局,造成了一定的职能交叉和空白,不利于全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草案规定,志愿服务由文明办统筹协调,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的行政管理,建立不同类别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融合、各有关单位在协调配合机制框架下的分工负责制,理顺萧山志愿服务工作单位的层次,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机制。
志愿服务记录的准确、真实,确保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是建立统一的注册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的基础,也可客观评价志愿者工作绩效,从而建立志愿者嘉许表彰制度、回馈制度。草案规定,志愿服务记录由市级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和共享,民政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监管,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纠纷现象频发。草案设置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明确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者在发生纠纷时,应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