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涛)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对于主城上班族来说,如果中秋3天假期都加班,且没有安排补休,至少可拿到402元加班费。
依据国家假日办放假规定,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6日至8日。其中,8日为法定节假期,6、7日为公休日。
如果这3天都加班,加班费该怎么算?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300%的加班费,不得以换休、调休名义拒绝支付。
若在公休日加班,则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就得支付员工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200%的加班费。
也就是说,若3天假期都加班,并且没有补休,第一天可拿3倍工资,后两天可拿2倍工资。计算公式为第一天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300%,后两天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200%×2。其中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萧山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按此计算,9月8日加班,加班费至少有172元。9月6日、7日加班,加班费至少有230元,3天总和为402元。不过,对于经人力社保部门依法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按特殊工时制度的规定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安排补休,或拒绝支付加班费,上班族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人力社保咨询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