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被劳教者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会议决定,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根据决定,在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 背景
劳教制度的58年
1955年,党中央发出的《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明确指出对于“不够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宜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会增加失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采取与劳动改造不同的处理方式。
1957年,正式确立劳教制度。
1979年,规定劳动教养对象是“收容大中城市需要劳动教养的人”。
1986年,明确增加了3种可以适用劳教的情况:卖淫、嫖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人;赌博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以及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人。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明确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教,并在劳教中强制戒除。”
2011年,兰州、济南、南京、郑州被列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试点地区。
2013年,今年11月中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单独二孩”政策启动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决议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应结合本地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
决议还强调,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背景
我国生育政策
1971年
我国制定“四五”计划,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
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
中央下发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2013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同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推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使老龄化水平下降。
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明年3月5日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此外,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代表议案审议:一批法规将修改
12月28日,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等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刑法修正案
列入明年立法计划
记者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有关报告中获悉,刑法修正案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建议修改完善刑法有关条款,主要包括增加规定吸毒驾驶犯罪,职业发放高利贷罪,虐待儿童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罪等;完善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嫖宿幼女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受贿罪的有关规定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表示,对于议案中提出的修改完善刑法的有关内容,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着手调研论证,将在刑法修改工作中统筹考虑。
记者还从这份报告中了解到,制定慈善事业法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议案
被采纳
数百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议案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大气环境标准、责任制及监督考核机制、总量控制、区域联防联控、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法律制度。
据介绍,环保部针对当前严重的雾霾问题重新研究和组织起草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建议稿。上述11件议案中提出的有关修改完善大气环境标准、责任制及监督考核机制等具体建议,基本上纳入了环保部的建议稿中。
建议适时修改
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适时启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工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鉴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赞成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关于代表议案关注的集体土地流转的问题,可在条件成熟时通过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加以解决。
基因法立法
建议开展前期调研
岳国君等30位代表提出制定基因法的议案1件。议案认为,基因技术可用于医学诊治、农业增产等。然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显滞后。
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考虑议案中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基因法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
其他决定
“零门槛办公司”成为可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改决定,其中公司法的修改幅度最大,删去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规定,让“零门槛办公司”成为可能。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新通过的公司法删除了上述“法定最低限额”规定,同时删除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等规定。这些修改呼应了“零门槛”办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新政。
包括公司法在内,此次修改的7部法律涉及取消下放11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除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外,公司法还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修改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公司法将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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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武予鲁、徐龙、王术君、季建业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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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稿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