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即日起至2017年底,全市860多名市人大代表将投入到“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中。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座谈会上获悉,市委转发的《中共萧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市人大代表将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民主法治和创新社会管理等6个方面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座谈会并对活动提出了相关要求。
规定动作做到位
自选动作有特色
《意见》指出,这次为期5年的代表主题活动,要围绕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民主法治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加强作风建设6方面确定专题活动,各代表联系组和专业组要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在党委、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依法履职,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其中,在加强民主法治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可从发展人民民主、建设法治萧山、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4项工作定主题;在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可从推行行政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4项工作抓落实。
《意见》规定了代表主题活动的形式,要求重点开展好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联系群众4项活动。同时,视察、调研后,要形成有分量的深度报告,并及时上报。监督检查要问责纠错,增强监督实效。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及时汇总后交“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告。
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市委,《意见》要求各代表联系组既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也要向所在区县党委汇报。
要将主题活动与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对代表定期进行履职培训、专题培训,抓好履职保障、示范引领、新闻宣传、作风建设。特别是,《意见》要求主题活动“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
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张轩要求,主题活动要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定职责,应处理好3个关系:把握好人大常委会履职与代表活动之间的关系,将代表活动融入到立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促进人大常委会更好履职;处理好代表依法履职与代表活动的关系,不能用后者完全代替前者;处理好代表参加活动与干好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代表应尽量就近参加活动,并发挥各自优势。
张轩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拟今年推行“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等两项工作制度以及永川区的“双联双亮双述”形式,各区县都可将其作为代表活动的形式而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探索完善,把代表活动抓出实效。
根据《意见》的安排,此次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每年示范引领、分片指导、经验交流、年度总结,并在届末评比表彰。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