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萧山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一审村官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要下课

2015-04-17 15:26:1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村干部当选,要3年后换届,但并不意味着干好干坏都要干完3年了。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的《萧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规定,村委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终止其职务;其他评议对象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应解聘,并一年内禁止再次聘用。
    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成员包括村委会主任(村长)、副主任以及其他村委会委员。有的村干部当选前信誓旦旦,作出许多承诺,但一旦当选,情况便发生变化。对此,《草案》设置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程序——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基层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规定凡是村委会成员及由村集体承担务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不过,评议也有时间限制。对同一评议对象的民主评议,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如1/10以上村民或1/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基层政府应当在20日内开展民主评议。
    虽然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但一旦被审计出经济问题,将按公务员贪污受贿处理。《草案》规定,村委会成员和行使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应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于任职期内的村干部,《草案》规定,只要本村1/5以上的村民提出审计要求,应当在20日内启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此外,村民认为村委会有不清楚的账目,只要1/10以上的村民或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合提出审计要求,就应开展审计。
    而审计活动的组织者应是村委会的上级,即乡政府或镇政府。为了避免村民对审计结果的公平性质疑,提出审计的部分村民或村民代表可以全程监督审计过程,以保证阳光透明。
    为了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管,《草案》规定,村委会成员或者其近亲属都不能进入村民监督委员会。
    以前,不少村委会的印章由村主任掌握,存在盖章随意性。《草案》规定,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