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10月22日,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审议了《萧山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将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据悉,此前,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萧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将《萧山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原则上在2012年内完成。
为此,市统计局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成立了以该局主要领导挂帅的修订工作机构。并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参考资料,汇总编辑了《<萧山市统计管理条例>立法参考资料汇编》,为《条例》修订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召开部门论证会的方式,向各市级政府部门、各区县政府统计部门、中央在渝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征求《条例》修订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各种立法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对《条例》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这次会议还审议了《萧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萧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