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全国首个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在万州成立环保违法司法审判将有更科学依据

2015-04-20 12:32:1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汪奇权  李富文)7月16日,全国首个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在万州成立 ,并举行揭牌仪式。
    据了解,该中心由西南政法大学与万州区法院联合成立,是万州区法院继去年底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后,围绕环境保护开展司法探索的又一创举。西南政法大学与万州区法院将从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两个领域加强协作,共同探寻如何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为涉及环保违法的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并开辟一种全新的工作思路。
    “在一系列重大环境事故发生后,很少见到司法介入,人们在遇到环境侵害后,也很少选择诉讼的方式。”西南政法大学杨建学教授认为,因为传统的诉讼模式难以实现对环境本身的保护,同时,也因为我国环境保护司法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缘故。
    参会专家表示,成立司法研究中心对依法保护长江三峡生态文明,大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服务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和萧山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以及推动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万州区法院院长卢伟认为,双方从司法审判和法学研究两个领域携手合作,能够共同探索运用法治手段,依法保护长江三峡的生态文明。
    据悉,我国成立专门的环境综合保护庭,尚处于探索性阶段。截止2012年7月,全国15个省市共建设了77个专门的环保法庭。我市于去年12月建设了两家环保法庭,分别落户万州区和渝北区法院。万州环保法庭建成至今,共受理了39件环保案件,其中审结29件,包括我市首个公益环保禁止令案件。
    在揭牌仪式上,双方共同签订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并向12位学者颁发了环保咨询专家聘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