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友)因为案少人多,或法官责任心不强等一些原因,案件超审限问题曾一度让当事人反映强烈。针对此类现象,北碚法院大胆改革创新,探索新举措,针对有可能超出审限时间的案件,提前半个月亮出黄灯,给办案法官预警。去年,该院全部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连续8年保持了超审限或违法延长审限案件零纪录。
工作中,北碚法院狠抓审限监控,加强了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管理,明确由审判质效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审限进行全程跟踪,严格流程系统修改程序。临近期限的,提前半个月进行黄灯警示,并通知承办人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到期未结案的,提请院长、分管院长发出督办令;超审限或督办后30日内仍未结案的,责令承办部门向审判委员会作出说明。
对于法定审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审结案件的,法院要作出全院通报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案的,法院要求由承办人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或者延长审理期限的报告,经庭长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防止隐性超审限问题的发生。
同时,北碚法院紧紧依托流程管理系统,制定了随机分案规则,由系统进行随机分案,切实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坚决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的发生。“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期至少需要6个月,而按照我们法院的规定,则必须在4个月内完成。”北碚法院院长王松江称。
王松江介绍,在案件运行管理上,该院以质效评估为中心,对全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规范,并设定时限。法官必须按固定的程序和操作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将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为了确保这规定的贯彻落实到位,法院还设立了专门的审判质效管理办公室,对当年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跟踪督查、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和督办。
据统计,200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案件61695件,办结案件60493件,结案率达98.1%,结案标的金额25.3亿元,基本做到了均衡结案和审限内结案。今年一季度,在市高法院考核基层法院的10项效率指标中有6项指标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