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渡口九怡社区敬老院,时常会有一位少年在那里默默地打扫卫生,照顾老人。老人们感动地说:“ 这个孩子真是太乖了。”男孩叫黄明(化名),曾经是一个问题少年,因将他人打成重伤,大渡口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联手社区对他进行挽救,让一个失足少年走上了正道。昨天,黄明说:“我对敬老院很有感情,因为这是我重生的地方。”
据了解,近年来,大渡口法院积极探索失足少年管理机制,通过创新社区改造、监管告知、技能培训等多种举措,为迷途少年点亮了重生航灯,一批曾经走上弯路的少年,在他们的帮助下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
社区矫正让问题少年重生
去年,15岁的黄明和其他4名孩子一起将一名少年打成重伤。法院了解到,黄明1岁时父母离异,其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医院治疗,其母已另组家庭,年幼的他靠低保生活,低保也是由社区代为保管。
法官得知,黄明曾帮一妇女追回被抢的项链,本质并不坏,且属于偶尔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法院就将黄明送敬老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劳动,帮助敬老院打扫卫生、照顾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法官时常过来看望黄明,和他谈心,给他送书。敬老院一位负责人对黄明每天的活动进行记录、监督。同时,黄明在法官的教育下多次主动上门到受害人家认错,取得了受害人和其家人的谅解。
期满后,黄明的表现得到一致好评,法院据此对他作出缓刑轻判,而黄明依旧常来敬老院看望老人,他经常说:“这是我重生的起点!”
大渡口法院院长伍星表示,这样做的好处是把那些涉嫌或者已经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条件地从司法程序中分流出来,让那些恶习不深、失足触法的未成年人免于监禁,避免被监禁后的负面“交叉感染”。
监管告知让父母督促孩子矫正
“您的孩子在缓刑期间,希望您督促孩子做到以下十点……禁止李欢(化名)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网吧,一旦您的孩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网吧,将立即结束缓刑考验……”这是8月5日大渡口区法院发给未成年犯李欢父母的一份特殊的《监管告知书》。
原来,17岁的李欢在父母离婚后外出打工无人管教,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便和网友一起偷电线“找钱”上网。法院考虑到李欢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减轻处罚,同时结合李欢实际情况,给其家长送达了《监管告知书》,提出十点监管要求。
李欢母亲在法官的沟通劝导下,放弃打工回家陪李欢。“我把《监管告知书》贴在自己床头,每天看上三四遍,陪着儿子接受矫正。”李欢妈妈说。
“法官妈妈”廖亚莉认为,学校和社区的监管是有限的,关键还是父母。因此,在监管十条的基础上,给其家长增加了十大“禁语”,比如禁止说“你是垃圾”、“我以后不管你了”等等。记者看到监管告知书上有这样的话:“您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与你们忙于生计而疏于管教,甚至放弃孩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您的孩子不仅需要生活上的关心,更需要情感上的沟通。”
技能培训让问题少年有了生存本领
瘦小的王洪(化名)小学五年级便辍学,11岁随父亲到广东打工,因父亲工作繁忙缺少交流,王洪成天在游戏厅闲逛。父亲失望之下独自回了老家,王洪开始了流浪生活,他先后4次盗窃价值4000多元的电线电缆。
2009年初,王洪被判刑10个月。在此期间,法院一直无法联系上王洪父母,服刑期满其家人也一直没有出现。法官接王洪出狱后,为防止其继续在社会流浪,便把他送进了法院与职业学校合办的技能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然后为王洪联系了一家工厂去工作。进了工厂后,王洪努力工作,得到企业对他的认可。工厂表示,王洪非常勤奋,人也聪明,已经成为了厂里的骨干。按照法院的要求,厂里也对王洪提出了一条禁令,即不准去网吧。王洪说:“我现在有工作,有收入,不会再犯错了,希望家人能原谅我!”
据了解,法院通过与职业学校的合作,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培训,目前已有14人拿到上岗证走上工作岗位。“很多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由于缺少管教,而经过教育改造后的未成年人面临着同舍狱友的诱惑,得不到社会关爱的他们将会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只有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才能安全渡过‘发案高危期’,重塑人生。”该院副院长刘进如是说。
记者 陈晓容 实习生 张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