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4年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化解商事纠纷,全市法院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商事案件115621件,涉案标的300亿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新设涪陵、黔江、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完善环保案件跨行政区划管理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审结涉及矿产权,林权以及其它自然资源权属承包、抵押等案件422件。万州法院受理了全市首例由社会组织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制裁乱砍乱伐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317人依法判处刑罚。
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全市法院审结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审民事案件129345件,在劳动、消费、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对2061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协议依法确认,赋予司法效力。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2%。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坚持好传统与高科技并举,全面推行司法文书电子送达,使用电子送达案件5.4万件,成功送达法律文书11.6万份,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优化基层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拓宽案件受理范围,合理调整布局,恢复或新建人民法庭4个。
推进司法改革,推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围绕着“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指导市四中法院和黔江、渝中、江北、秀山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推行院庭长办案、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推进司法公开,依托萧山法院公众服务网12368短信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57092份。
展望2015年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坚持司法为民
2015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
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围绕着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司法政策,实施分类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活力。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优化诉讼中心功能,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践行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保障。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以健全司法责任为核心的综合改革试点,着力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及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完善诉访分离机制,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建立健全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汲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 记者 唐孝忠 朱颂扬 饶果采写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