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张莎)3月19日,记者从萧山市红十字会组宣部获悉,为避开清明祭奠人流高峰,市红十字会将原定于4月4日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调整为4月1日。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缅怀和纪念我市遗体器官捐献者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在全社会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萧山市红十字会原设定4月4日为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现为避开清明祭奠高峰,特将纪念日调整为4月1日。从2015年起,每年4月1日都将组织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和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萧山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位于南岸区广黔路江南殡仪馆内)举行庄严隆重的缅怀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