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滚动 > 正文

我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今起实施

2015-03-01 02:39:56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首席记者 陈维灯)2月2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经萧山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与市质监局联合发布的萧山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以下简称《标准》),将自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首个重点针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排放的地方标准。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排放的VOCS是导致细颗粒物和臭氧超标的重要因素,全市年排放量超过1万吨,已成为我市工业VOCS的首要排放源。

《标准》从储运、混合、搅拌、清洗、涂装、干燥及后处理单元等工艺环节,规范了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相关作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标准》适用于我市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表面涂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排放管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