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滚动 > 正文

昆山爆炸事故被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14-08-05 02:49:3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新华社江苏昆山8月4日电 (记者 徐庆松 董峻)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4日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杨栋梁在调查组全体会议上指出了引发事故的相关因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杨栋梁同时指出,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杨栋梁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