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丹梅)“五一”来临之际,巫溪县出台《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禁该县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参加除婚丧嫁娶之外的“无事酒”,违规者将一律予以免职、停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巫溪县纪委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针对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党员、干部、职工以及村(社区)干部。除婚丧嫁娶(本人及子女的婚事,配偶或夫妻双方父母的丧事)可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后简办外,严禁借乔迁履新、升学参军、小孩出生、寿诞庆礼、就医出国、调动升迁等事由来操办宴席。《办法》还规定,设立婚宴的总数不得超过15桌,丧事则不设宴席、只提供便餐。
《办法》对党员干部职工收礼送礼也有明文规定。一是不准收受亲戚以外人群的礼品礼金,二是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事宜的事主送礼,三是送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目前,巫溪县纪委已设立举报电话023-51529508和023-51688938,受理关于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大操大办的举报,对违纪者将予以重处。其中,对县管领导干部或单位中层干部将先予免职、再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一般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以不称职评定;对村(社区)干部按程序免职;对临时聘用人员则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办法》确定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本办法的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如果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反了《办法》规定,“一把手”也将同样被追责。
对普通居民千百年来礼尚往来形成的“整酒风”,该县各村(居)将通过引导居民制定以居民自治为基础的《村规民约》等形式,来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