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夏元)日前,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公布了2014年度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规定报废车辆每台的补贴标准为1.8万元。记者2月11日了解到,今年1月底,我市2013年度老旧货车报废补贴已办理完毕,补贴标准亦同为1.8万元。
财政部、商务部在公告中称,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使用10年及以上且未达到车辆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万公斤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为每台车1.8万元。享受补贴的重型载货车包括普通货车、厢式货车等9种货车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期间,已办理完结2013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从去年9月起享受我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