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记者 颜若雯)12月5日,市人力社保局对《萧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参保人员年缴费档次,将由现在的5档调整至12档,政府补贴也由目前的30元调整至最高140元。
今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萧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对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通知》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参保人员年缴费档次由现在的5档(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和900元)调整为12档(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
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起“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政府补贴由现在的5个缴费档次均分别补贴30元,改变为1档补助30元,每增加一档多补助10元,选择第12档的参保人员可获得140元政府补贴。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我市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国家基础养老金调整而调整)。
《通知》还把丧葬补助金的发放范围由领保人员扩大到中青年参保人员。
明年1月1日后死亡的中青年参保人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获得一次性发放的丧葬补助金。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标准,死亡前每缴费一年发放一个月丧葬补助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领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政策没有变化。
此外,《通知》还将我市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名称调整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国家有关制度的名称保持一致。中青年参保人员明年1月1日后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在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时,领保人员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时,均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政府补助资金。此外,《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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