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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公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等内容,尤其提到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为推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添一把火,为推动权力入笼加把锁。
根据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就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看看他们在任职期间干了什么、怎么干的、效果如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审计密切关注权力运行的轨迹和关键节点,不仅关注权力运行过程,还关注权力运行结果;不仅关注什么该做,还关注什么不该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明确界定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让社会群众都能摸清“权力家底”。
推行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努力编织好“制度的笼子”,让党委政府树立起权力边界意识,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更有利于监管部门和群众进行监督,有效防范“猛虎”出笼。从7月公布的今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反馈汇总情况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一把手”违纪违法的案件不仅数量多、危害大,而且呈现上升趋势。权力运行不透明、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实施细则列举了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的情形,对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更加明确。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各级次、各类别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面展开。未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力,可以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起权力的边界意识,从而避免权力缺位、越位和胡乱作为。
(新华社记者 高敬 董峻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