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政府签约一揽子PPP项目,并抛出明确信号:“欢迎企业来赚政府的钱”。政府为何欢迎企业来赚政府的钱?PPP又是什么?本报为你详解。
PPP,是英文词组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关系)的缩写,是国际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常见投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这种方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比方说,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交给企业,政府可避免债台高筑,将财政和信用额度用在更重要的方面;而接到这些项目的企业也可从政府或社会获得稳定的回报。
PPP(公私合作)应用范围很广,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等。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BT(建造、移交)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BOT(建造、运营、移交)
私营部门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BOOT(建造、拥有、运营、移交)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期满后,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BTO(建设、移交、运营)
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与之签订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BOO(建造、拥有、运营)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O&M(运营与维护合同)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TOT(移交、运营、移交)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移交给政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