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乃治国之本。司马光曾讲:“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居于基础和核心地位,起着导向和引领作用。政府和司法公信力一旦丧失,社会诚信体系的大厦就会倾倒。现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有违公信原则,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人民群众所诟病。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为民才有公信。“令顺民心,则威令行”。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方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常怀为民之情,常思为民之策,常办为民之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正铸就公信。“先公后信,无公不信”。公正是提高人民对政府满意度的一杆秤,是司法永恒的主题。维护并实现社会公正,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要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扫除影响公正的绊脚石,清理妨碍公正的潜规则,打破有悖公正的利益格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治守护公信。法治是维护提升公信力的关键和重要保障。要坚决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廉洁赢得公信。腐败是公信的大敌。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司法廉洁才能赢得人心。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解决好“四风”突出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惩治腐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切实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政府和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法治、讲诚信、讲规矩,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说到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以实际行动为维护提升政府和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