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刚刚闭幕的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萧山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重要作用,让领导干部做依法治市的带头人。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领导干部是社会生活引领者和示范者,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与领导干部对法治的信仰密切相关。领导干部信什么,民众也会信什么。领导干部信法、用法,民众就会敬法、守法;领导干部信权不信法,民众也就会信访不信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护法,依法治市则指日可待;反之,依法治市就会大打折扣。
直辖以来,我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权大于法、信权不信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还有残余;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还没有禁绝;用“领导指示”、“长官意志”来治理社会、处理问题的现象还没根除……不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权力就不可能受到约束,民众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依法治市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治市同样需要领导干部当好带头人。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真正信仰法治,从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意识就能真正走进群众心中。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背景下,尤其需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更新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改革和经济发展。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只有重视学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学好宪法和法律,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不仅要自己学,还要带动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学,使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而且,领导干部要带头信法,消除“人治”心态,把法律意识深化为内心信仰,转化为行为模式。只有真正心中对宪法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才能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遇到问题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护法。领导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带头严格依法办事,做好榜样模范。不仅自己要守法,也要对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及亲属、子女从严要求,影响和带动他们自觉守法。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自己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决不能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司法公正,旗帜鲜明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自觉带头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韩非子》有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带头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治方式,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当好依法治市的带头人、示范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部署上来,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为建设美好萧山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