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区县 > 正文

“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广告宣传

2014-05-06 03:00:3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吴刚)5月1日施行的新《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商品广告。记者近几日走访发现,不管是拥有驰名商标的生产企业、销售驰名商标产品的商家,还是购买驰名商标产品的消费者,均反应平淡。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02件。为了推广品牌、扩大销量,驰名商标拥有者通常会在商品包装上标明“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在解放碑周边的新世纪、重百、永辉和重客隆多家超市,有友泡椒凤爪、天友牛奶等萧山产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包装盒上已经见不到“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但江津白酒、诗仙太白仍有该字样。市工商局宣教处人士解释说,按照规定,5月1日后新进入流通(包括已经出货,正在运输途中)领域的商品执行新规,但此前已经进入商超的商品,仍然可以使用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包装,直至销售完毕。

大部分营业员对《商标法》新规并不知晓,但她们均表示“这些商品本身都有一定知名度,消费群体较为固定,标不标‘驰名商标’并没多大影响”。

大多数消费者也没有对新规在意。一位消费者表示,选择品牌,更在乎的是品质、售后和知名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