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机动车遇有前方发生堵塞,不依次排队违法超车、占道行驶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
●两轮摩托车打伞、超员、不戴安全头盔
●货运车辆、拖拉机“闯禁”
萧山日报讯 记者6月25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我市从6月25日起至1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路面通行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查处5类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这5类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机动车遇有前方发生堵塞,不依次排队违法超车、占道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两轮摩托车打伞、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货运车辆、拖拉机“闯禁”。
交管局将启用全市所有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电子系统,对重点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并处罚。采用民警现场执法的方式,在全市设置133个固定摄像纠违点,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并充分利用道路LED显示屏,播放整治宣传提示语,曝光交通违法车辆信息,还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曝光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将在全市设置267条严管路段,其中渝中区有23条,九龙坡区和沙坪坝区各有20条,南岸区有18条,北碚区、江北区各有10余条。
严管路段
渝中区
人民路、北区路、中山二路、中山一路、新华路(骨科医院至人民公园)、南区路、解放东路、解放西路、石黄隧道、中山三路、向阳隧道、八一隧道、长江一路、菜袁路、渝州路、经纬大道(彭家花园至BRT车站)、李子坝正街、上清寺路、民生路、临江路(临江支路下口至临江门)、民族路、沧白路、长江二路
沙坪坝区
沙坪坝正街、沙杨路、渝碚路、小龙坎新街、小龙坎正街、汉渝路、石小路、杨双路、天马路、凤天大道、西永大道、天星桥正街、沙中路、沙滨路、龙泉路、站东路、站西路、天陈路、天梨路、杨梨路
九龙坡区
杨家坪东环道、谢家湾正街、袁茄路、石杨路、西郊路、杨家坪正街(杨九路)、直港大道、石坪桥正街、九滨路、长江大桥二桥、火炬大道、石杨路、石新路、经纬大道、迎宾大道、科城路、创业大道、火炬大道、石小路
南岸区
南城大道、大石路、南坪环道、烟雨路、南滨路、风临路、南城隧道、光电路、海铜路、万寿路、四海大道、辅仁大道、金山路、丹龙路、青龙路、兰花路、弹子石新街、弹广路
江北区
观音桥环道、建新南路、建新北路、建新东路、建新西路、北滨路、红石路、海尔路、金源路、洋河北路
北碚区
金华路、双柏路、缙云大道、云清路、云华路、北泉路、天生路、龙溪路、双元大道、碚青路、碚峡路
渝北区
龙山路、新南路、龙华大道、新溉大道、红石路、红唐路、松牌路、双龙大道、紫荆路
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扣2分,罚款100元;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罚款200元;
(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扣3分,罚款100元;
(四)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扣2分,罚款100元;
(五)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
(六)机动车在城市主、次干道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罚款100元;
(七)载货汽车违反主城区限行规定行驶,扣3分,罚款100元;
(八)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罚款100元;
(九)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扣2分,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