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时事 > 正文

住房公积金 非法套现猖獗

2014-04-29 09:18:4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住房公积金 非法套现猖獗

“针对非法套现的职工个人,我们主要是批评教育,同时把这一违法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希望这样能给个人和单位提个醒,尽量杜绝这种非法行为。”

近日,不少地方爆出住房公积金非法套现案件。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中介费有的高达30%,但非法套现生意依然红火,而且“养肥”了一批辐射全国的中介“正规军”。专家认为,公积金提取条件苛刻却收益低,全国房产信息没有联网等是催生这一地下产业链的主要原因。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修补漏洞、“亡羊补牢”,同时考虑改革公积金制度。

中介费高达30%,套现者仍趋之若鹜

近日,太原某单位职工李志斌(化名)来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迎泽分理处,以买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18万元。但业务员发现,《房屋所有权证》纸张触感和色泽跟正规的都略有不同,发票在查验系统内也无法查到。经办事人员核实,均属虚假资料。

“办理假房产证、假发票是常见的非法套现手段。”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队一中队张队长说。据介绍,为非法提取公积金,套现者会通过中介公司来伪造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资料,中介公司则收取10%至20%不等的中介费,有的甚至高达30%。

“尽管收费很高,很多人还是趋之若鹜。自2011年底太原首次发现非法套现以来,仅稽查队扣留的虚假资料就达30份,更多的人在业务员起疑心时就夺回假证件跑了。”张队长说。

更令人担心的是,非法中介开始由以前三五人流动作案的“游击队”向辐射全国的“正规军”转变。

记者暗访,以套现的名义联系了在业内小有名气的某商贸公司。“业务员”张某介绍说,总部位于南京的这家公司已经成立了三四年,在全国20多个省份有分支机构。

套现者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单位名称、照片等信息,便可在两周内提取公积金。“我们每天都会接十几个单子。”张某还暗示说,公司领导与房管局关系不错,因而“做的是正规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在查验系统内查到,从没出过事。”

制度漏洞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自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铺开已经整20年。近年来为何非法套现情况频出?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说,对个人而言,公积金几乎是一笔强制性的长期存款。“现行制度下,公积金提取难、门槛高、收益低,从而产生了对非法套现的巨大市场需求。”

更不合理的是,个人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只有有限使用权,不能满足一些突发性的大额资金需求。比如,非法套现的李志斌辩解说:“我还有4年就退休,本来不想干这事,但儿子惹了官司,我真的是急需钱。”

同时,全国房产信息没有联网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没有统一的版本,发证机关、合同备案机关也不同,尤其是各地的信息不能共享,我们核实起来困难重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副主任说,核实真假只能靠与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电话沟通、网上核查等方法。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在假资料上填写的房产所在地开始由一二线城市变为小县城。这增加了工作人员的核实难度。

此外,丰厚的利润也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张队长说,非法中介制作一套假证件不过几十块钱,拉客户的方法也是低廉的路边小广告、网络、口耳相传等,因而违法成本很低。但骗成一笔的中介费就能赚几万元。

目前,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已经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地下产业链,如何才能亡羊补牢,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呢?

“针对非法套现的职工个人,我们主要是批评教育,同时把这一违法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希望这样能给个人和单位提个醒,尽量杜绝这种非法行为。”张队长说。

同时,制度的修补是必要的。黄副主任说,我们计划建立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定时期内限制违法者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更重要的是,应该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共享的全国房产信息库,这将会从源头上制止不法分子的造假行为。”

(据新华社太原4月28日专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