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时事 > 正文

高中毕业报考军队院校需满17岁

2014-05-08 03:38:0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即将全面展开,广大考生高度关切。近日,记者就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军招生办公室。

问: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答: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提高军事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效益,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今年主要实施以下几项新政策:一是调整国防生招生布局。着眼深化军队改革和干部队伍补充更替需求,国防生招生高校和招生数量作了适当压缩,招生高校以“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为主,招生专业以军地通用技术专业为主。二是细化报考年龄规定。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2014年起,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止时间8月31日)。三是调整部分院校划线类别。从2014年起,除个别艺术类专业外,军队院校录取划线类别均为一类本科,国防生录取划线类别90%以上为一类本科。

问:今年的招生工作如何贯彻体现作风建设要求?

答:一是坚持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政策、章程、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考生申诉复议制度,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阳光透明、公开公正的招生工作环境。三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体检面试政策规定,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面试结果公示制。严格落实投档比例,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从第二、第三志愿或其他平行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上线考生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要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及时在网上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并按照规定范围及要求向招生院校投档。

问:如何获取权威、准确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信息?

答:可以通过以下三条渠道获取有关招生信息:一是登录各省级招生办网站,可了解有关院校的招生计划、章程和具体招生要求;二是阅读各省级招生办印制的招生信息刊物,可了解招生院校、专业、数量等详细信息;三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可向招生院校了解院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以往录取分数线等信息。

问:哪些考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优先录取?

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报考军事院校,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问:国防生军政训练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需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国防生军政训练采取在校日常训练、基地集中训练、部队实践锻炼的方式进行,纳入高校教学课程,作为必修课实行学分管理。在校日常训练,包括军政理论教学和早操等内容,由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组织实施,军队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基地集中训练和部队实践锻炼,主要利用部分假期完成,由军队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予以协助。

问:国防生培养现状如何,新形势下国防生工作有什么新的意义?

答: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国防生,是军民融合培养人才的生动实践,是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是军队吸纳引进高素质人才的稳定渠道,对于构建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截止目前,累计招收选拔10余万名国防生,已有7万余名毕业补充军营,这一群体的总体培养质量一年好于一年,有效促进了军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的改善尤其是科技信息素质的提高,成为军队发展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新生力量。2014年高考招生在即,热烈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国防生,携笔从戎,报效国家,在军营书写自己人生绚丽的篇章!

问: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体检面试工作采取哪些监督措施?

答:为保证面试体检结果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全军招生办将抽组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交叉选派到各省进行面试;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对面试体检进行全程监督;面试体检现场设置由有关军事院校、省级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申诉复议组,对考生和家长的申诉当场进行处理;组织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各环节工作。全军招生办还将会同国家教育部组成联合巡视组,进行检查督导。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