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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启动地方存量债务清理甄别

2014-10-29 02:39:0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韩洁 高立)财政部28日宣布,即日启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各地方政府须对2014年12月31日前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进行清理甄别。

财政部表示,此次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

最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在赋予地方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明确提出要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并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对记者说,财政部此举旨在为即将实施的预算法以及地方政府管理改革做好基础性工作,通过清理甄别存量债务有助于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重点把政府需要偿还的债务区分清楚。

按照国务院部署,地方政府债务将区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地方各级政府还要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财政部明确,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如义务教育债务。

此外,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如土地储备债务。项目有一定收益但项目收益无法完全覆盖的,无法覆盖的部分列入一般债务,其他部分列入专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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