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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2014-12-02 01:39:4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着力解决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

●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着力解决部分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问题。

《意见》指出,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意见》提出五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目标。要求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加强互动交流。三是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拓宽网站传播渠道,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规范外语版网站内容。四是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建立信息协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上网下融合,理顺外包服务关系。五是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推进集约化建设,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规范,加强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业务培训。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开办互动栏目的,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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