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 王立彬)刚刚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要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记者27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建立,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9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2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说,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注重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财税金融改革需要。
姜大明表示,要从今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今年将重点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地方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同步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的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
不动产登记一定要便民利民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不动产是绝大多数国民的主要财产形式,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个家庭,在推进过程中要始终明确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的根本目的,以便民利民为指归。
不动产登记要便民利民,首先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同时要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
不动产登记要便民利民,就要平稳过渡,明确不搞另起炉灶。要确保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否定和放弃已有工作,而是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融合、整合,形成更加高效统一的物权登记体系。要明确告诉干部群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会影响群众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这些证书会继续有效;新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动后的变更登记逐步替换,“不变不换”,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动产登记要便民利民,农村土地、农民权益是重点。由于城乡二元化格局,一说不动产,城里人就想到房产。事实上,不动产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海岛等,涉及农村地区量大面广,基础工作薄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等,都离不开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其中的重点、难点大都在农村。要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特别是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为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提供基础支撑。
便民利民,还是劳民扰民,关键在于廓清服务型政府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特别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通过整合登记职能,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节省登记费用,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未来三到四年,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形成过程中,要让群众感觉不到变化、享受同质服务;更要让群众感受到好的变化、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